- 索 引 號:370481/2025-03267
- 主題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5年09月24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5年09月24日
- 標 題:【文字解讀】滕州市司法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滕州市司法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
9月24日,市政府印發《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滕政發〔2025〕8號,以下簡稱《決定》),為了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理解政策相關內容,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維護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需對現行有效的文件進行清理,需修改和廢止部分文件。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
三、起草過程
2025年8月8日,市司法局向相關鎮街、市直部門征求《滕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嚴禁中心城區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通告(修改意見稿)》意見,截至期滿均無意見;其他修改文件,承辦單位向相關單位征求了意見,均無意見;《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草案形成后,征求了相關單位意見,9月5日向各鎮街、市直各部門征求意見,截至期滿,均無意見。
四、主要內容
《決定》共修改文件3件,廢止文件3件。對《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嚴禁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違法建設的通告》(滕政通字〔2017〕6號)、《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滕政辦發〔2024〕6號)、《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滕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的通知》(滕政發〔2024〕7號)等文件作出修改,廢止《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居民住宅戶用光伏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滕政辦發〔2018〕33號)、《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滕州墨子科技文化城旅游區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發〔2024〕1號)、《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發展和改革局<滕州市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通知》(滕政辦發〔2024〕2號)等文件。
解讀機關:滕州市司法局
解 讀 人:李政隆
咨詢電話:5580558

